
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電動叉車采購競爭性磋商二次公告
2021-12-01
因有效報名單位僅有一家,故對本項目進行二次掛網公告。
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產運轉,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擬采購一臺電動叉車,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采購。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
1.1項目名稱: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電動叉車采購。
1.2招標編號:WA20211111.1
二.供應商資格
2.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3 信譽要求:供應商近3年無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的行為;無被責令停業或取消投標資格、產品發生質量問題的情況;無借取他人資質或業績的情況;未被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或采購人禁止市場準入。
2.4 資質要求:供應商須為所投產品制造商或經制造商授權的貿易商或代理商或經銷商(以營業執照副本、相關授權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為準),供應商若為制造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叉車);供應商若為代理商,產品制造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叉車),代理商須具有制造商出具的產品授權。
2.5 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18 年 1 月 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供應商在倉儲行業至少承擔過3個采購文件中規定重量、型式叉車的銷售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合同須能清晰反映項目名稱、甲乙雙方單位名稱、項目規模、項目內容、簽訂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
三、采購范圍
3.1 采購需求:1臺負載能力2噸的電動叉車
3.2 型號:2噸電動叉車
3.3 提升高度:2.9米
3.4 工期要求:20日歷天
3.5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購需求;
3.6 磋商控制價:5.5萬元,超過控制價按無效響應處理;
四、報名
4.1 發布公告的媒介為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企業門戶網站。
4.2 報名:有意參加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進行電話報名登記,同時報名需提交以下資料:1)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后附法人或被授權人身份證);將以上資料加蓋公章,打包壓縮文件發送至郵箱hfwabp@163.com。郵件中需注明需要報名的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
4.3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五、投標保證金:
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未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的視為無效報價,本次招標保證金3000元,在開標日前由公司對公賬戶電匯我單位銀行賬號,開標時投標公司要提供銀行匯款回執。中標方保證金在履行合同完畢后退回,未中標方保證金在開標確定中標公司30日內退回公司賬戶。保證金賬戶號如下:
戶名 | 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 |
賬號 | 2121012000002881 |
開戶銀行 | 徽商銀行合肥蒙城路支行 |
轉賬備注 | 標牌廠電動叉車采購投標保證金 |
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金額視情況為保證金的1/2到全部),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截止開標前1天,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未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遞交說明而在投標截止日不來投標的;
2)投標人遞送投標文件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
3)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
六、截止時間
6.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
6.2 請投標人于投標截止日前將密封的紙質響應文件送達至: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合肥市肥東縣新城開發區鎮西路13號)一樓采購科室。
6.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響應文件,招標人將拒絕接收。
6.4 響應文件提交的有關要求:
(1)響應文件份數: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裝訂要求:使用A4幅面的紙張印制,左側膠裝,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簽字、蓋章。
(3)封套上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供應商名稱,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七、投標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7.1 投標文件包含:
1.產品報價(報價包含不可預見費、稅金、利潤、運輸裝卸費用等為完成本次招投標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漏項或缺項,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
2.營業執照、資質要求的文件等復印件
3.產品圖片、型號
4.售后服務承諾書
5.投標函
6.質保期
7.業績證明文件
8.無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企業信息及相關網站截圖,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查詢報告。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合肥皖安交通標牌廠
地址:合肥市肥東縣新城開發區鎮西路13號
聯系人:采購科
聯系方式:0551-6442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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